超市收取顾客多付款的赔偿问题
桐庐律师事务所
2025-04-25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,当超市收取顾客多付款项时,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多余部分。这一问题主要涉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中的不当得利规定。具体来说,如果商家因错误价格或其他原因导致顾客支付超过应付金额,消费者可以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七百十条,要求商家返还多付的款项。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自助结账系统中顾客误操作多付款的情况。另外,如果超市因技术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顾客支付错误,则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纠正错误,避免造成消费者损失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百十条:'不当得利,是指没有法律基础,取得他人财产的,应当返还。'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四十一条:'电商经营者通过网页、应用程序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有义务保证其提供的内容准确全面。'《支付服务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:'支付机构和银行特许值业务经办机构应当妥善保存交易记录,确保交易信息的安全性、完整性。'
上一篇:贩卖毒品罪的赔偿标准是多少
下一篇:暂无 了